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至 11 号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材料
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至 11 号泊位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、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至 11 号泊位工程
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,郁江右岸。
建设规模及内容: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3个3000吨级泊位,包括1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(9号泊位)和 2 个 3000 吨级散货泊位(10号至11号泊位),码头使用岸线长290m,后方陆域用地约 2.24 万 m2(折合33.6亩),年吞吐量635 吨,其中散货 560万吨,件杂货75万吨;设计年通过能力 660万吨,其中散货578 万吨,件杂货 82万吨。并建设相应的靠水侧道路堆场等生产、辅助生产建筑,配备相应的装卸、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、供电等设施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
联系人:杨向颜
联系电话:13197555878
电子邮箱:547770749@qq.com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名称: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南宁市高新大道安吉万达 邮编:530000
联系人:容工
电话:14777888127 传真:0771-3293779
电子信箱:547770749@qq.com
(四)公众意见表的获取
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:附件1 公众意见表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:
(一)将公众意见表下载进行填写后,将电子版发至547770749@qq.com。
(二)将纸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南宁市高新大道安吉万达。
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2023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