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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至 11 号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材料

发布时间:2023-02-01 11:10:16 来源:http://www.gxzgzh.com 分类:新闻中心 次浏览

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11 号泊位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、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:
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 9 11 号泊位工程

项目性质:新建

建设地点: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,郁江右岸。

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33000吨级泊位,包括13000吨级通用泊位(9号泊位)和 2 3000 吨级散货泊位(10号至11号泊位),码头使用岸线长290m,后方陆域用地约 2.24 m2(折合33.6亩),年吞吐量635 吨,其中散货 560万吨,件杂货75万吨;设计年通过能力 660万吨,其中散货578 万吨,件杂货 82万吨。并建设相应的靠水侧道路堆场等生产、辅助生产建筑,配备相应的装卸、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、供电等设施。
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
通讯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

联系人:杨向颜

联系电话:13197555878

电子邮箱:547770749@qq.com
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机构名称: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南宁市高新大道安吉万达   邮编:530000

联系人:容

电话:14777888127    传真:0771-3293779

电子信箱:547770749@qq.com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获取

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:附件1 公众意见表
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:

(一)将公众意见表下载进行填写后,将电子版发至547770749@qq.com

(二)将纸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南宁市高新大道安吉万达。

 

附件1 公众意见表.docx

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2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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