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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1号至4号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02-06 17:19:23 来源:http://www.gxzgzh.com 分类:新闻中心 次浏览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规定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,通过其网站、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(以下统称网络平台)进行第一次公示

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

(一)项目基本概况

1)建设项目名称: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1号至4号泊位工程

2)建设性质:新建

2)建设地点: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华润水泥码头下游的郁江左岸,中心地理坐标为109.569823050°22.936287268°

3项目总投资22278.52万元

4建设内容:项目后方陆域占地面积4.94m2,停泊水域使用水域面积约13511m2,回旋水域使用水域面积约48267m2,岸线总长396m。项目主要建设新建1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、13000吨级通用泊位、23000吨级散货泊位。码头水工建筑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工作平台、系缆墩、引桥和接岸设施等。项目主要运输货物包括矿建材料(骨料、机制砂)、水泥原材料、粮食、木材及其制品、集装箱等,不涉及危险品的运输。
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1)建设单位名称: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
2)联系人:兰工

3)联系电话:17687730632

4)电子邮箱地址:2248343821@qq.com

5)通讯地址: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
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1)编制单位名称: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连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1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

2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“公众意见表”,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电子邮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华润水泥(贵港)有限公司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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